抗 日 战 争 胜 利 纪 念 日

 

    1945年9月2日,参加对日作战的同盟国代表接受日本投降签字仪式在停泊于日本东

京湾的美军军舰“密苏里”号上举行。日本代表在无条件投降书上签字,中、美、英、

苏等9国代表相继签字。至此,中国抗日战争胜利结束,世界反法西斯战争也落下帷幕。

  9月3日,中国国民政府下令举国庆祝,放假1天,悬旗3天。

  在1951年8月13日,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出由周恩来总理签署的通

告,确定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为9月3日。通告指出:本院在1949年12月23日所公布的统

一全国年节和纪念日放假办法中,曾以8月15日为抗日战争胜利日。查日本实行投降,系

在1945年9月2日日本政府签字于投降条约以后。故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应改定为9月3日

的。

  我国往年在9月3日这一天,曾举办过多次大型庆祝活动。民主党派“九三学社”就

是为了纪念这个日子而命名的。